蒐案例促釋法 「工會不應站資方立場」
內地官方工會介乎社會組織與政府部門之間,因長期偏向資方而引發工會組織改革呼聲。內地勞工維權律師段毅向本報表示,他正在全國蒐集20個集體維權案例,涉及2,000多名工人,將呈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最高法就仲裁法適用於工會釋法,透過民事及刑事訴訟,追究工會責任,倒逼工會履行職務。
段毅認為,內地官方工會有各種權利而無懲戒的機制不合理,但暫無法根本解決。「一般來說,工會是作為一種社團機構,如果它有問題一般通過會員罷免達到自我懲戒,這種自我懲戒機制是用不着公權力去干預的。」他說,「但中國工會不是這樣,它帶有公權力的性質,但又沒有法律去制裁它」。
律師:內地工會現無懲戒機制
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讓工會回歸其原有本質,即是工人代表組織,不應站在資方立場。對於佛山工藝總廠個案,段毅表示,既可要求省總工會對佛山市工會的不作為作出干預;工會會員也可提出訴訟,如果工會人員不來出庭,「就可作為『不作為』的證據再訴他」。
他指出,通過訴訟推動改革將是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如你享有公權力,那就應當受公眾的監管,如果你說你是群眾組織,那你就不要享用國家的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