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年前國慶夜南丫島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號及海泰號船長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控方海事專家張漢義表示,撞船後由被告黎細明當船長的海泰號不應駛離南丫四號,直言是最不符合負責任航海者做法的行為。 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Turner,昨盤問控方海事專家張漢義,張供稱撞船後,海泰號及南丫四號均應自行評估船舶的損珛{度,需時約10至15分鐘。 指海泰插南丫船身 停留可防沉 不過,根據撞船後的雷達影片,張稱海泰號沒有評估損珓K離開南丫四號,然後駛向榕樹灣碼頭。張同意Turner所指,海泰號船首已插入南丫四號船身,但若海泰號這時離開南丫四號,乃是最危險和最不符合航海者責任的行為;假如兩船插入時留在一起,反而可防止其中一船下沉。海泰號應該留下檢查船舶損珣↙G,安撫乘客船舶沒有重大危險,同時援助另一肇事船。 代表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的資深大律師金貝利盤問時,本身擁有船長資格的張漢義表示,以往主要在運載貨物的遠洋船工作,曾在東方海外航運任船長,張承認不曾在接載乘客的輪船工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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