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昔日明報]
警方消息昨日表示,佔中人士自首,一般有3個處理方法﹕一、即時拘捕對方,稍後交法院處理;二、拘捕對方,但准保釋候查;三、先登記有關人士資料,稍後才再聯絡他們協助調查。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警方對自首的處理和拘捕一樣,會先進行警誡供辭,再看是否有足夠證據即時提出檢控。如果尚要蒐證或徵詢律政司意見,便會讓自首者保釋。
張達明稱,佔中三子不會干擾證人或棄保潛逃,因此沒有理據將他們扣留48小時,否則便屬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