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年前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辯方大律師庭上質疑控方的海事專家張漢義,指他製作的航[圖比例不一,而且未有清楚考慮兩船的航向,導致計算兩船相撞時間有誤。 海事專家認過往主要駕貨輪 控方海事專家張漢義昨承認,雖然於1985年取得一級船長牌照,但他多年來主要駕駛大型貨輪。代表首被告周志偉(57歲)的御用大律師James Michael Turner指出,船比路上最大型的汽車更難停下或轉向,所需時間亦較長,而且本港水域的船距離不時相當接近,兩船之間相距僅只有10多米亦不為奇;若兩船於海上相遇,即使其中一船採取了避撞行動,若另一船採取錯誤行動,仍有機會碰撞。張同意有關看法。 Turner指出,雖然《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規定兩船迎頭相遇時,應分別向右轉以避免碰撞,但首被告駕駛的南丫四號本身航速較慢,其操控性亦遠較海泰號低,加上案發時南丫島位於南丫四號的右方,限制了南丫四號向右轉,張表示同意。Turner認為,船長不應盲從避碰規則,應視乎實際情G,並運用專業知識應變。 控罪指出2012年10月1日當晚首被告周志偉(57歲)擔任船長的「南丫四號」,與次被告黎細明(56歲)擔任船長的港九小輪「海泰號」,於南丫島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造成39人死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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