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昨發表《2013年周年報告》,顯示現行條例容許執法機構,以「維護公共安全」為由申請截聽,令外界及議員質疑佔領運動等遊行集會同納截取監察之列,有關公安截聽沒有細項數字。邵德煒無正面回應,引述條例稱除非集會涉及暴力手段(不包括輕微推撞或疰a),否則不得視為威脅公共安全;但被問及可否截取即時通訊應用程式(如WhatsApp)的內容,邵卻指「不能回答」。
保安局長黎棟國昨在立會回應稱,執法機構「絕對不會利用條例作政治監控」,而每宗涉及截取的申請,都有經過專員及小組法官審核。至於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黎棟國指會在今年或明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包括授權專員查核執法機構的截聽內容。
根據截取通訊專員的周年報告,去年執法機構獲批1412宗截取及監察申請,當中10宗涉違規或異常事故要呈交報告(見表),大部分屬填錯或漏報資料,較嚴重是個案授權被小組法官撤銷後,仍截取約22分鐘,但未有截獲任何通話。邵德煒認為,執法人員在遵守截取條例的整體表現,大體上令人滿意。
議員憂佔領示威者被申截聽
不過,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現時條例容許執法機構,以「嚴重罪行」或「維護公共安全」為由申請截聽,加上政府對「暴力的標準難以捉摸」,例如佔領運動中有示威者用眼罩、保鮮紙,都被形容為暴力,要求專員解釋條例,並關注沒有涉維護公安一項作截聽的獨立數字。
邵德煒無正面回應,僅引述條例的《實務守則》指出,除非倡議、抗議或表達意見,相當可能是藉暴力手段進行,否則不得視為對公眾安全的威脅,而暴力並「不涵蓋輕微推撞或輕微損壞公物」。
資深警﹕立例時WhatsApp未普及 料不管
至於執法人員會否申請截聽即時通訊程式包括WhatsApp等,記者多番追問,專員只重複說「不能回答」或「不能進一步回應」,只表示截取通訊的意思,是截取一對一的對話,而要截取任何透過通訊網絡的對談,都要向當局申請。有資深警員透露,條例訂立時即時通訊程式未普及,這類信息不涉及中途截取,一般不受條例規管。
另有報道稱,解放軍在大帽山有設施截取本港通訊,邵稱「無看過相關報道」亦不宜評論,而現時條例所監督的是警隊、入境處、海關及廉政公署等紀律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