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日前頒令延續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以及金鐘中信大廈對出路段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Henry Litton)在港大法律系「雨傘運動與法治」論壇總結發言時指出,對近日以私人訴訟處理公眾秩序的做法感到奇怪(intriguing),他更對法庭頒布旺角禁制令感「迷惑」(mystified)。
列顯倫稱,金鐘中信對出路段的禁制令是要保護私有財產,不過他形容旺角潮聯公共小巴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卻令人感到「迷惑」。上周五他更特意去旺角佔領區觀察,找了好一段時間才找到禁制令相關文件,但當天下雨,文件已濕透,亦只有英文版本,未能讓相關人士知悉。
曾赴佔區看禁制令
列顯倫說,10月20日的禁制令是限制任何人阻礙原訴人清除路障,有理由假設,法庭認為最後要達至清除路障的目標,惟最後路障未被清除,「為何法庭會在10月20日頒令?我只是感到迷惑。(I am simply mystified)」。他說,看不到原訴人有於文件中提到如何清除路障,「我看不到有說要用推土機、斗車或外判工人,去移除那些『所謂』的臨時搭建物,所以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法庭命令(an extremely odd order)」。
稱律政司有責介入惟未行動
列顯倫表示,潮聯申請的臨時禁制令,指控涉及公眾滋擾及公眾秩序(public order),他對以私人訴訟的方式處理感到奇怪。他指若訴訟涉公眾秩序,律政司有權力、更可以說是有責任接手處理涉及公眾滋擾的個案,捍衛公眾利益,但律政司未有介入。
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亦認為,目前法院因佔領發出的禁制令存技術問題。他指法院要在緊急情G下,方可以單方面發出臨時禁制令,惟佔領發生逾月,質疑發出禁制令亦不急於一時。
高等法院日前除賦權執達吏清除障礙物外,更下令警方有權拘捕知悉禁令內容但仍妨礙執達吏執行禁制令的人。陳文敏對此亦有質疑。
梁家傑認為下級法院不會有壓力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認為,列顯倫作為終院非常任法官,評論案件的確是「異乎尋常」,但梁家傑認為,列顯倫可以曾經評論案件為由,選擇不參與該案件的審訊,相信他發表意見,不會對下級法院構成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