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母爭樓 法院互罵 林傳龍:佢唔值得做我媽咪
【明報專訊】曾因錢與父母反目,其父甚至為此惹上官非的「醫生舖王」西醫林傳龍指出,當年為方便申請按揭而與母親聯名購入匯景花園單位,惟父母拒絕離開單位,甚至換門鎖令他無法進入,他興訟向母親取回物業,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林作供時一度情緒激動,向盤問他的母親直斥:「你唔值得做我媽咪!」原訴人是現年50歲的林傳龍,被告為其母謝巧雲。1998年1月,林以420萬元購入藍田匯景花園一單位,以供父母居住。由於林本身已持有麗港城單位,當時加入母親名字為聯名業主。
林責母「懶好心」借錢 稱已清還
林傳龍續指出,當年18萬元訂金由他支付,之後向東亞銀行申請按揭294萬元,餘款及其他律師費等約120萬元則向父親相借,稍後已先後向父親還清所有欠款,包括分多次以現金清還其中50萬元;至於餘款70萬元,林指母曾稱贈送給他,當作林購入一西貢獨立屋的裝修費,但母後來反口向林追討本金兼利息,林遂向父母清還70萬元本金及80萬元利息。林強調「一分一毫都係我出」,母親由始至終分毫未付。
沒有律師代表的謝巧雲昨盤問兒子林傳龍,她指上述120萬元並非針對涉案物業的還款,而是林傳龍拖欠的其他欠債。謝又否認單位全由林出資購入,聲稱她與丈夫林成賢有觀塘工廈單位的租金收入,加上數名大學畢業子女所給的家用,有足夠能力為涉案單位供款。但林反駁稱,謝的其餘子女仍要父母甚至他照顧,工廈單位租金收入亦不足以支付供款。
林續指出,當初原意向銀行申請透支以支付樓款,只是母親「懶好心」把兩老的儲蓄借予他,令他毋須以高息向銀行借貸,雖然林已還款,但想不到父母拒絕承認,甚至要求索取利息。林又透露,父母曾租用他在匯景商場舖位賣魚蛋,但後來生意失敗,他直斥父母「生意失敗又賴我」。林又表示,2011年4月,其母更換大閘鎖頭令他無法進入涉案單位,即使他多次向母親發律師信仍不得要領。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4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