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聯合國 港府:政改須符人大決定
【明報專訊】香港政府昨回應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香港政改的表態,重申香港政改須按《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決定進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則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是衡量香港政改的標準。
外交部:國際公約非衡量港政改標準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日前要求中國確保香港有普選,包括選舉和被選舉權,不應該有篩選。負責監察《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獲得落實的歐盟專家,均關注北京擬在選舉前篩選特首候選人,設立不合理限制。
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未收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正式通知,他稱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是中央、特區政府和廣大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政府會在適當時間就普選特首的具體辦法諮詢公眾。
此外,歐盟委員會日前發出新聞稿,是給予歐洲議會全體委員的信件,該信件稱香港是歐盟的重要伙伴,歐盟支持香港實施普選,現時是香港民主發展關鍵的時期,亦留意到因為特首提名程序問題引起香港社會兩極化及難達共識。
歐盟:願向港分享民主化經驗
該信提出,歐盟尊重中國的主權問題,亦隨時可向香港提供協助,包括提供技術諮詢及分享歐洲民主化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