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創興銀行客戶服務主任稱因沉迷賭博致債台高築,7年間向18名客戶訛稱可用「特惠價」購入替他們股票,騙取逾691萬元,他偽造交易單據圖掩人耳目,後來因有客戶沽貨套現而東窗事發。客戶服務主任早前承認18項盜竊罪,法官斥責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但鑑於他願意賣樓償還部分欠款,遂額外減刑,判他監禁3年。 兩客欲沽出股票揭發 案情指出,被告於創興銀行九龍城分行工作,負責證券買賣服務。本案其中兩名事主屬姊弟關係,分別為62歲及59歲,與被告相識逾10年。去年1月,被告聲稱可用「特惠價」替兩事主購買股票,他們遂向被告支付合共197萬元,被告其後以假單據訛稱已經入貨。 至去年9月,兩事主要求把股票出售套現,但被告以不同理由拖延。今年1月被告寫下欠單,承諾於同月21日前還錢,並交出護照作抵押。限期屆滿前一日,被告以身分證、回鄉證及職員證作交換取回護照,同日隨即飛往台灣。兩事主其後報警,被告9日後返港時被捕,警方調查後發現另有16人被騙。 【案件編號:DCCC7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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