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擬發牌規管私營骨灰龕,但豁免81家持牌殮葬商(長生店),只計劃於殮葬商牌照就長生店暫放骨灰新增規管。食環署早前與業界開會,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表示,食環署擬規定長生店存放骨灰數目不可超出過去3年生意總宗數,容許以月租或日租收費,但不能「賣斷」,現階段未設確實時限,料最快明年3月實施。有關注骨灰龕團體批評規管太寬鬆,認為容許長生店收費暫存骨灰不合理,建議政府設擺放時限,並逐步減少每間長生店可存放的骨灰數目。
食環署回應,將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25條,在殮葬商牌照加入條款,規管有關暫時存放骨灰運作,初步擬議規定殮葬商暫存骨灰的上限、收費模式、骨灰擺放形式和位置、存放的骨灰須為為殮葬商經手處理的個案等。
根據食環署資料,2012及13年分別有逾2萬人輪候重用靈灰龕位,今年首8個月有2.17萬人輪候,平均輪候時間由2012年的43.5個月,增至今年的50個月。署方從81家長生店得知,現約有2萬份骨灰暫存於處所。
食環署早前與長生店業界開會。吳耀棠說,署方以接獲生意宗數,並扣除已搬走的骨灰,以計算長生店可放骨灰數目上限,做法合理,而食環署亦規定業界需提交暫存骨灰的範圍,未經批準不可作修改,以避免業界擴建(見表)。
數量設限 最快3月實施
吳耀棠表示,會上未有提及會設骨灰擺放時限,但署方表明不可「賣斷」骨灰位,亦不可像骨灰龕般封碑。他稱,市民因應政府骨灰龕位不足,才將骨灰暫放長生店,一般會擺放3至4年,除非政府有足夠龕位,否則難設擺放時限。
吳又說,目前骨灰會「上格」暫存,其店月租300元,有約200個上述「格仔」,另有約800袋骨灰免費存放膠盒,冀擺放形式可維持現狀。
九龍城區議員任國棟批評,若政府僅以長生店接獲的生意數目作上限「無意思」,仍會滋擾居民,政府應以長生店現存骨灰份數作上限,設定目標年期,全面禁止長生店放骨灰,同時增加公營暫託骨灰位。他指建議的規管太寬鬆,應將長生店納入《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規管,並禁止骨灰「上格」。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說,長生店暫存骨灰數目應按比例減少,骨灰位應設存放年限,不應容許長生店如龕場般以「格仔」方式放骨灰。
明報記者 邱雅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