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書本知識 摩擦電池物料起火
小三生偷偷做實驗 全校走火警
【明報專訊】
慈雲山鳳禮道聖文德天主教小學昨早發生小學生縱火案。求知慾濃厚的7歲男生,看書後決定試做實驗,把電池拆開後取出物料帶回學校,昨早上課期間假裝痛肚,躲入廁所用紙卡快速摩擦電池物料,證實是會受熱起火。男童驚見火光後不知所措,拋入旁邊的潔具室後急奔離開,火種卻愈燒愈烈,幸教師及時發現撲滅。事件令全校700多名師生需疏散到操場,男童事後遭警員口頭警告。
上課扮肚痛 入廁所試驗
為做實驗險燒珖梮撉7歲男童姓尹,就讀慈雲山鳳禮道聖文德天主教小學三年級。尹事後向學校承認閱讀課外書時,得悉電池物料磨擦後可生火,遂拆珖a中電池,把物料倒出再帶返學校,昨早上堂時藉故上廁所「做實驗」。
昨早10時許,男童在廁所以卡紙夾蚢q池物料快速摩擦,不久即冒煙閃出火光,卡紙燒荌_火,他大驚將卡紙掉到旁邊的潔具室,隨即跑回課室。火種其後燃蚍鋮舕ヰ漱臛鴾峇翿瞴A冒出濃煙,一名女教師發現後,用滅火筒將火迅速撲滅及報警。
警口頭警告 校方不苛責
全校逾700名師生到操場暫避,警員到場調查後,發現一些燃燒過的紙張,列縱火案處理。警員在校方協助下尋獲放火的尹,他說出事件的始末後被警員口頭警告,但未有拘捕,准由家長接走。該校李喜森副校長形容尹活潑好動,成績中等,操行不俗,對於今次事件,認為尹童是出於好奇心做實驗,沒有蓄意傷害學校,故不會苛責。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縱火」雖屬刑事罪,但法律上假定10歲以下孩童沒有犯罪意圖,故警方只能給予教導式口頭警告及勸導。
社會福利署兒童臨H心理學家黎清文表示,7歲兒童正值自我歸向階段,覺得凡事都關自己事,對身邊事物充滿好奇。但今次事件未必與兒童發展有關,男童求知欲或過高,只關注實驗結果,忽略安全問題,冀學校師長及家長循循善誘,令他明白安全最重要,但勿過分責備男童,以免影響其日後身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