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疑被姨丈強姦 母瞞5年報警
【明報專訊】已婚消防處救護員涉於退休前,多次在員工宿舍內非禮姨甥女,持續達4年,首次案發時僅8歲的姨甥受驚噤聲,救護員卻涉變本加厲將她強姦。事主其後向母親哭訴,母親恐怕破壞親戚關係未有報警,直至5年後發現女兒與男友性交並大罵女兒,女兒怪責母親當年沒理其感受,深感後悔的母親才替女兒報警,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去年2月退休、育有兩子的57歲已婚被告,面對兩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現年18歲讀中六的事主X在屏風後供,稱2004年她8歲時因家婺阰蛂A舉家搬到被告的沙田消防已婚人員宿舍暫住,被告當時住在另一單位。同年7至8月某日,被告造訪X一家並留宿,當X的父母及胞弟回房睡覺後,坐在電腦前的被告涉突把X抱到大腿上,開啟遊戲讓X玩,並伸手入X的內褲摸其陰部最少10分鐘。X邊作供邊抽泣,她說當時很驚亦不懂表達,故沒將事件告訴他人。
非禮次數「多到唔記得」
至2007年至08年間,被告已搬到葵涌宿舍,X仍不時到訪其家。X說每次去到,被告也會以同一手法在電腦前非禮她,其後更變本加厲,同時用手郃銡摀﹛A次數「多到我唔記得」。
2008年6月7日,讀小六的X因黑雨警告毋須上學,X母稱託被告買了遊戲機給X,叫X到被告家取,X到達後發現只有被告一人,被告把X抱到H上,並把X的褲脫掉舔其下體,戴上安全套強姦X,X當時全身顫抖,只懂握蚢C戲機,其後被告再非禮X的胸部,才替她穿回褲子到樓下用膳,其後更想邀請X回其單位。
X說回家後哭了一星期才將事件告訴母親,母親與胞姊、即被告妻子通話後未有報警。去年3月,母親發現X和男友發生性行為,與X爭執,舊事重提發現母女均未放下此事才往報警。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5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