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父傷母 青年囚終身
稱患精神病 陪審團不接納
【明報專訊】案發時僅18歲的中菲混血青年,聲稱因分手失去「生存動力」,去年與友人在八鄉家中突襲父母,令父親身中逾百刀身亡,母親則重傷。他否認控罪,辯稱患有精神病,惟最終未獲接納,昨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成,與早前承認謀殺罪的友人同被判囚終身。友人求情更稱案中被青年操縱,若沒遇上青年,至今仍會是個正直的人。
由4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昨經約5小時商議後,裁定現年20歲的被告霍立賢於去年3月16日,聯同友人陳明天(20歲)在八鄉橫台山散村單位內謀殺父親霍禮池(50歲)及企圖謀殺母親Fok Irene G.(40歲)罪成。高院法官賴磐德表示,雖然霍沒親手傷害母親,卻按茈擦侜同謀傷害她;母親雖幸運生還,但霍明顯有意圖殺害她,就企圖謀殺罪判囚20年。陳早前已承認謀殺罪,企圖謀殺罪則存檔法庭。
同黨同囚終身 稱被操控「培訓」
陳明天的代表大律師表示,陳於內地長大,及後來港讀書,為人有禮,沒精神病或暴力前科,但不成熟,易受操控。陳與霍在學校認識,畢業後重遇才相熟,霍稱曾在日本習武,提出用木劍教授陳,並獲陳欣賞,後來霍更讚陳武術比他好,令陳很興奮。
陳的大律師續說,霍並非單純地說服陳犯案,而是鎖定陳為目標後長期培訓他。大律師引述報告說,霍有心理變態特徵,為人自私及善於操控。霍邀請陳犯案時,陳一度遲疑並想退出,但霍稱若陳不幫助他,他便會自殺,陳才答應。大律師又表示,陳犯案時沒想過後果,現已深感後悔,求情不為減低刑責,只望將來能申請提早獲釋照顧母親。
霍的代表大律師則要求多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考慮判刑,惟法官指從裁決可見,陪審團不相信霍有精神病,認為沒需要。
犯案原因未明評估料因分手
據悉,陳讀中學時來港,其內地母親因簽證問題未能到庭,但表示已原諒他,陳的胞姊早前亦曾到庭。霍母則在港沒家人,曾稱打算回菲律賓。霍的犯案原因始終沒一個真正解釋,但精神科醫生估計與他分手有關。
案發當日兩名被告於凌晨偷襲,陳先後用刀及鐵棍襲擊霍父,霍則掐茈擦侚V未有施刀,後來才由陳用刀插霍母,其間警方接獲鄰居報案到場,兩人一度聲稱是他人施襲。霍其後自稱是拯救世界的組織首領,故需殺死父母,又傳召精神科醫生作證,指自己案發時患短暫精神失常出現妄想。霍於案發前一天與女友正式分手,在庭上聽見母親提及女友時曾失控哭泣。
【案件編號:HCCC4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