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情報機構違規截私人通訊
專員:應加強隱私保護
(渥太華20日加新社電)加拿大電子情報機構去年截查及保留國民的私人通訊﹐違反機構的內部個人資料政策。
監察專員發表年度報告,指出加拿大通訊安全局(Communications Security Establishment Canada)去年截查加拿大人的通訊﹐在66宗案件中﹐不少處理得當﹐但有一些處理不當。
監察專員發現這個問題﹐提出多項建議﹐加強隱私保護。
加拿大通訊安全局監察外國情報通訊﹐並與美國、英國、澳洲及新西蘭的類似情報機構交換大量信息。
美國國家安全局(U.S.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前承包商斯諾登(Edward Snowden)外泄國家機密信息﹐人們不禁質疑﹐所謂5眼情報網絡的運作。
加拿大通訊安全局堅稱﹐它只是針對外國電子郵件、電話和衛星通訊。
但該局承認﹐無論如何,在現代社會﹐若不收集加拿大人的個人信息﹐就不能監察全球通訊。
加拿大通訊安全局監察專員普盧夫(Jean-Pierre Plouffe)周三公布他的年度報告﹐指出這個諜機構刪除「幾乎所有」少量它無意竊聽的信息。
對國防、保安或國際事務重要的案例﹐加拿大通訊安全局可使用或保留這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