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去信發展局 為兩婆婆求酌情
【明報專訊】為了發展蓮塘/香園圍口岸,打鼓嶺竹園村遷拆在即,兩名婆婆的原居民丈夫因未有登記為丁權,被當成寮屋戶,只可選60萬元賠償或遷入公屋,但婆婆又不願上樓,賠償金額不足另覓土地建新居,前路未明。竹園村原居民村長姚偉良表示 ,他願意證明兩名婆婆的丈夫是同村同姓原居民,更曾就兩人情况去信發展局,希望當局酌情讓婆婆當原居民安置入住新村,但該局以「政策」為由,至今未有正面回應。
浸會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助理教授陳允中表示,政府任何發展都要符合公平和正義原則,照顧受影響居民,兩婆婆的情况和新菜園村的非原居民處境相似,希望政府可以仿照新菜園村模式,原區安置,並發耕牌給她們,好讓她們能遷入新村及繼續原本的農耕生活。
陳允中:長者難適應公屋生活
陳允中曾參與菜園村及東北計劃社運,他指出,根據菜園村經驗,不少被安排入住公屋的長者,因公屋大廈設計相似,長者無法辨認寓所而迷路,有的則害怕迷路或乘搭升降機而不敢外出,終日躲在家中,結果患上抑鬱和腦退化等老人病。他指出,勉強安排長者上公屋,一下子改變他們的社會網絡及生活模式,長者會難以適應,身心受虐,認為政府應酌情處理兩婆婆的個案。
發展局:合資格者均獲遷置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受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影響而須拆遷的打鼓嶺竹園村,會根據新界搬村政策獲得重置,合資格居民均獲補償或遷置安排。
社署發言人表示, 社署粉嶺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於7月中旬接獲相關部門轉介陳婆婆和邱婆婆之個案,已即時展開跟進,社工曾作家訪,實地了解兩名婆婆情况,並向她們建議適切的福利服務。兩婆婆均向社工表示暫無福利需要,該中心會繼續與她們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