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芬:很想盡快交代 惟署方稱不能亂說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署方調離元朗地政工作後,昨日首度上班。對於買地前是否已知悉錦田會發展成新市鎮,林不置可否,只表示自己的錦田土地不在檢討範圍。林又稱「好想盡快交代事情」,但署方指她受公務員某些守則所限,不能「亂說話」。
本報周三報道,林嘉芬2012年買入元朗錦田8萬呎土地建屋,涉嚴重利益衝突,林當日休假,到該片土地耕種;至周四,本報再揭地政總署對林的申請涉「較鬆手」後,地署當晚宣布將林調離元朗地政工作,以釋公眾疑慮。
「農場不在檢討範圍內」
昨晨約8時,林嘉芬自行駕車離開大埔政府宿舍時,主動打開車窗接受電視台訪問。被問及買入農地前知否錦田或發展成為新市鎮時,她說:「我的農場根本不是在錦田檢討範圍以內。」記者追問:「但是也很靠近了。」她重申﹕「不在堶探N不在堶情C」
對於涉嫌利益衝突、違反公務員守則、沒有申報曾經營私人測量師行等指控,林嘉芬回應說,會與家人商量,整理資料與律師商討,考慮一次過交代事件,「暫時無補充,無狫縐魽v。
到了昨下午,林嘉芬缺席城規會鄉郊小組會議,由同僚代表出席,林下班時再被大批傳媒追訪,她說,其實「好想盡快交代事情,一放工就去找律師」,但署方提醒她,由於受到數條公務員條例限制,因此不能「亂說話」。
城規閉門密議半小時
另外,城規會鄉郊小組昨開會,正式通過批准林嘉芬大幅擴建村屋的會議紀錄後,主席兼規劃署長凌嘉勤突然要求閉門密議,歷時超過半小時。據了解,密議與林個案備受公眾關注有關。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向本報表示,該會審批林嘉芬申請時,不考慮申請人身分,加上林已避席,因此不能重新審理個案。城規會發言人表示,密議半小時,屬城規會鄉郊小組機密議程,不能透露內容。
地署稱未批申請 被指技術否認
林嘉芬錦田土地的前業主陳泰元前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質疑當局阻延其建屋申請,今年卻迅速批核林嘉芬的擴建申請,處事「不公平」。地署回應稱,無論是前業主或林嘉芬的申請,至今均未批准,不存在雙重標準。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認為,地政當局現在用技術性說法「去迴避明顯利益衝突以及傳媒和公眾的質疑。林從職位上得到一些敏感資料以囤地自肥,是很合理的懷疑」。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說,建屋申請第一關要得到城規會批准,該會主要是考慮地政總署的「權威性意見」,今次地署意見是「無問題」,所以城規會批准通過。他說,這類個案第二步還須交地政總署審批,由於地政總署第一關時已發表權威意見,第二次取態不該有差異,「沒有理由自己左手打右手,這事件若沒有被傳媒揭發,(地政)差不多肯定會批,所以當局只是『技術性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