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泛民23名立法會議員去信警務處長曾偉雄,質疑警員參與「反佔中」簽名違反《警察通例》中警務人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的規定,要求曾偉雄澄清警員可否簽名反佔中,及休班警員可否以其個人身分參與反佔中活動等。泛民議員擔心警務處視若無睹,會令警隊不再保持政治中立,影響執法公正。 警方:已平衡警權利與執法 警方回應指明白社會關注,指《基本法》第39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8條保障本港居民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警務人員作為香港居民一分子,除受法例規管外,也享有同等權利和自由。警方重申《警察通例》相關規定,指規管已平衡人員的公民權利和公正執行職務的需要,旨在確保所有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保持政治中立,維持市民對警隊信心。 另外,連日來多名問責官員紛紛表態簽名反佔中,而曾任民主黨副主席的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對會否簽署不置可否。他透過發言人稱,局長及政治助理會按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參加簽名活動。 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昨晚發稿,指至今收集102.8萬張簽名表格,網上簽名行動會於今日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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