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建築工與年長12年的居港印尼女華僑結婚,其後感情轉差屢有紛爭。去年5月,建築工被指持雙程證來港後,強闖女方家中強姦她。案件原於本月初開審,惟先後三度因不同原因重選陪審團。6女1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4小時後,一致裁定建築工強姦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曾三度重選陪審團 法官指梁姓被告(30歲)明顯與前妻(42歲)關係欠佳,忠告他顧及兩人兒子,不要做違法的事,和睦相處及接受輔導。本案首次開審時,梁在控方讀出開案陳辭後突表示有法律爭議,法官遂解散陪審團。案件第二度開審後,事主順利作供,梁亦出庭自辯,惟途中他突提出有相片證物呈堂,陪審團再次解散。至案件第3次選出陪審團,法官發現有陪審員任職空中服務員,可獲豁免,再下令重選陪審團。審訊時間因此增逾一倍,事主亦須兩度作供。本案案發於去年5月27日。 【案件編號:HCCC4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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