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證券監委會(BCSC)指出,一名來自北京、在溫哥華律師事務所任職的華裔律師金維青(Weiqing Jane Jin,音譯),曾在2011年從事非法內幕交易,賺取了逾1.6萬元利益。 金維青原是北京一間律師樓的合伙人,她在2009年2月,受聘於溫哥華的一間律師樓擔任顧問。根據卑詩證券監委會表示,在2011年7月,她參與該律師樓客戶Hathor採礦公司(Hathor Exploration Limited)的相關工作,接觸到內幕消息,並參與修訂相關的保密文件。從中知道Hathor採礦公司獲得多倫多及美國上市的沙省公司Comeco集團出價收購。 她在消息正式公開發放前,調動了5萬多元的現金到其私人投資戶口,然後分別在2.88元、2.79元及2.76元的價位,購入Hathor採礦公司共1.2萬股的股票。在收購消息出爐、股價升至4.2元後沽貨,沽貨價較其平均買入價高出49%,從中賺取16,424元的利潤。 卑詩證券監委會認為,Cameco提出收購的相關機密協議、修訂協議等資料都是重要、有實質性的事實,金維青違反證券法例,在這些信息沒有公開之前就購買股票。證監會的一個小組將在稍後對金維青作出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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