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6歲華裔少女梁安莉(Annie Leung),去年9月在高貴林港橫過馬路時遭汽車撞死,肇事司機駕車不顧而去,警方調查逾10個月後有突破性發展。騎警昨日宣布,已拘捕涉案73歲司機,控以在交通意外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後未有留在現場的罪名。
被告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稱,當時感到很模糊,不知道意外是否與他有關,稱自己沒有錯,上庭時不會認罪。
被控意外後未留現場
高貴林騎警發言人Jamie Chung昨日公布,檢控官前日正式批准落案起訴73歲高貴林男子弗朗茲(Irwin Richard Franz)一項在交通意外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後未有留在現場罪名。弗朗茲將於8月25日在高港省級法院首次出庭接受聆訊。
他稱,騎警經過近一年的蒐證調查,包括收集到逾100個公眾提供的線索,最終鎖定疑犯身分。被問及案件何以調查時間逾10個月,他指案件非常複雜,特別是最初沒有涉案司機的資料。
有記者問案件為什麼不提控更嚴重罪名,他稱按現時的證據,只能控以此罪名,而此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案中被告弗朗茲住在案發現場附近數條街,昨日多間媒體前去弗朗茲家中採訪,出人意料的是他並未拒絕,並願意就事件作回應。
弗朗茲稱,他並不認為意外的發生是他的錯。他下車查看時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亦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撞倒該少女。
他憶述當日的情況,「我感到模糊,非常震驚,我的天,是我造成的嗎?我根本不知道。我原本嘗試幫忙,但她(梁安莉)身邊已有不少人圍繞,正在幫助她,我還聽見救護車趕來的聲音,沒有什麼我可以做的了,所以我選擇開車離開,理清自己的思緒。其實,我根本不記得(當日)發生了什麼,甚至不記得怎麼回到家。」
他在數日後找到律師才往警署報案。弗朗茲稱,雖然他對事件非常震驚,但並不認為自己有錯,所以他不會在法庭上承罪。他又稱,少女當時是衝燈過馬路,在他的汽車「盲點」被撞倒。
弗朗茲本身是退休精神病科護士,他稱自己事後需要治療精神病一個月。
另外,警方稱他在意外發生時,持有效駕駛執照,但他現在是否仍有駕駛則沒有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