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昨討論修例規管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品的營養標籤。有業界要求政府將嬰兒食品的18個月寬限期,延長至24個月,與較大嬰兒食品寬限期看齊。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回應,當局必要盡快規管嬰幼兒食品,若要統一兩者寬限期,只能將寬限期統一為18個月。 對於多個團體要求政府立法規管配方奶粉廣告營養及健康聲稱,陳肇始表示,食安中心正研究不同國家的做法,料於年底諮詢公眾。 政府修例規管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品的營養標籤,容許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嬰幼兒食物設定兩年寬限期,而嬰兒配方產品寬限期則為18個月。 業界:難完成新舊產品交替 本港6間奶粉生產商組成的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主席鍾志偉表示,政府應將寬限期統一為24個月,因奶粉商需因應新例要求,重新訂定配方奶粉成分、做保存期測試等工作,若寬限期僅得18個月,業界難以完成新舊生產品更替,並促請政府盡快推出技術指引供業界參考。奶粉商惠氏公共事務及傳訊副總監施潔瑜表示,公司需因應新例調整食品配方、做穩定測試、製作標籤等,需24個月寬限期為新例準備,若進一步縮短寬限期,或會導致短期產品供應緊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