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藏毒男子於上周一在案件開審時,被裁判官無故撤銷保釋,高院法官為此罕有地向被告道歉,並批准其保釋申請,而下令撤保及還押被告的裁判官,更被指濫權及令司法機構蒙羞。惟當藏毒案押後至昨日開審時,被告棄保潛逃,法庭發出通緝令拘捕被告,並充公其500元保釋金。 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被告梁家傑(34歲)涉於今年4月30日,在中環5號碼頭外管有0.55克冰毒及吸食冰毒的工具,被控一項管有適合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罪及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他早前被捕後,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 案件原定於上周一(本月14日)開審,惟被告要求押後審訊,以便他有足夠時間找律師。當時處理案件的黃汝榮裁判官雖批准押後申請,卻下令撤銷被告的保釋。被告其後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暫委法官司徒冕上周五批准被告續以500元保釋,並狠批原審裁判官濫權,並代司法機構向被告致歉。 缺席審訊 法官下拘捕令 案件排期至昨晨9時半開審,控方兩名證人亦已到場,惟被告沒有出現。裁判官覃有方把案件押後至11時,但被告仍未到庭,法庭遂向被告發出拘捕令,同時下令充公被告的500元保釋金。 裁判官指出,向被告發出的拘捕令不可擔保,故拘捕被告後須即時帶上法庭。 【案件編號:ESCC21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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