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幼遭父母遺棄的內地漢,聲稱為籌募醫藥費報答寄養家庭,前年起多次持雙程證來港十三度爆竊,偷去共值逾87萬元財物,被捕時更被揭發藏有胡椒噴霧。他昨在高院承認13項爆竊罪及1項無牌管有武器罪,判囚6年3個月。 判囚6年3個月 任職裝修工的被告吳劍文(25歲)在香港沒案底,法官指他是專業匪徒,專程來港犯案,而且犯案次數眾多,亦多選擇在半夜事主睡覺時犯案,均屬加刑因素。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出世後便遭遺棄,先後由4個不同的寄養家庭照顧,其中一個家庭的祖父母患病,他因此來港犯案,但法官指這並非求情因素。 案發日期為前年8月17日至去年7月20日,被告透過撬開窗戶等先後闖入淺水灣、大埔及西貢等地區的村屋及豪宅爆竊,並留下指紋。他於最後一次犯案的同日凌晨,在將軍澳被警方截停拘捕。 【案件編號:HCCC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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