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日旅居海外的加國公民挑戰聯邦政府﹐要求投票權﹐獲法院支持﹐假如政府不上訴﹐逾百萬長期居住國外的加國公民就得回他們的投票權。至於居住在海外不足5年者﹐加拿大選舉局表示﹐他們本來就可以透過郵遞投票。
聯邦選舉局新聞發言人本森(Diane Benson)昨天向本報稱﹐作為一個海外加國公民﹐如果符合一定條件(主要是居住海外不足5年)﹐可以申請以郵遞投票。
如果選舉局審定海外公民寄來的資料﹐認為符合資格﹐將會把該公民的名字列入「暫居海外可以參加投票的加人」名單。到大選開始﹐選舉局將會給名列這個名單的人們﹐寄去一個「特別選票」資料包﹐內中包括﹕特別選票、2個旨在為選票保密的信封、有關如何填選票和郵寄的提示等。
公民必須在大選日之前寄回包含特別選票的郵件。如果逾期﹐則選票將作廢。
怎麼算海外公民的選區呢﹖如果該公民在加拿大有房產﹐以房產地址確定選區。如果沒有房產﹐就以離開加拿大之前最後的居住地點來確定。
一個海外公民是否需要交稅才能投票呢﹖答案是不需要。主要是看居住海外的年限。
海外居民申請投票可在當地使、領館申請﹐也可上網﹕Canadians living abroad:Apply now to vote by mail in a future election。
多倫多港加聯主席李樹德表示﹐對於安省高等法院近日有關海外公民投票的判決﹐相當支持﹐認為這是個「好主意」。他說﹐香港有大批加國居民長期居住。如果讓這些人參與投票﹐那麼他們會對加國更加關心和熱愛一些。
而且﹐他表示﹐美國也允許其海外居民投票﹐加國為何不同樣這麼做呢。
不過﹐對於法庭的判決﹐聯邦政府稍早已經表態﹐需要考慮之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加國亞太基金會曾經於2009年作出估計﹐大約280萬加拿大公民居住在海外。其中55%(即154萬人)以美國、香港、英國和澳洲為家。而據比較官方的統計數據﹐居住在香港的加拿大公民約有30萬人﹐約佔這154萬海外公民人數的兩成。
此外﹐過去十多年﹐自從來到加拿大的中國大陸移民大幅度增加以來﹐回流的加國公民也不斷增加﹐不過這方面尚無確切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