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開會「秘史」明年有望解封公開,立法會鬘X年元旦將會落實公開資料政策,茪滼B理封存資料檔案。秘書處又建議「最長封存期」,所有機密檔案,例如包括短樁事件、新機場事件及SARS事件等專責調查委員會等資料,最多封存50年後就會解封;一般非保密資料,例如內部通告就會20年後公開,建議將鰫年4月交立法會大會通過。 建議4月交立會通過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話,希望推出公開資料後,可將現有工作正規化同加強議會透明度。雖然機密文件最長封存期有50年,但秘書處鶺仵蚴堨25年內做解密覆檢,其後每4年再做一次。秘書處亦會按公眾索取申請覆檢檔案,如果大家對個別檔案有興趣,不妨向立法會提出開封要求。 公眾可提開封個別檔案 除鰼M責委員會黚絞K文件,Emily噚日參觀立法會圖書館時,仲發現一灝S別麉呇s文件,例如當年臨時立法會鶷`圳開會龠}支申報,唔知當時班議員北上開會有乜特別使費? 香港目前未有檔案法,立法會總檔案主任蔡長貞話,咁係會拖慢佢]公開文件龠i度,秘書處會按9項原則決定公開資料與否,例如公開該文件會否有違普通法禁止披露資料等。至於落實公開資料使唔使增加人手,蔡長貞就話,全香港只有3個註冊檔案保管員(archivist),立法會就請魖潃荂A第三個就鰬F府檔案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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