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朱維群早前在比利時接受歐洲傳媒訪問,有記者問及西班牙有法院受理流亡藏人組織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案件,稱胡1988至1992年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時,對藏人進行過「種族滅絕」。朱維群被問及此事時形容「有這種想法的人只會自取其辱,如果有哪個國家的法院接受這個起訴,也是自取其辱」,「我願意用中國老百姓的一句俗話來回答這個問題:『有種的你就來吧!』」。
中國西藏網11月19日上載朱維群10月17日受訪的全文,當時朱維群隨政協代表團訪歐,在比利時接受包括《歐洲時報》、歐洲通訊社及路透社等傳媒訪問。曾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主管西藏事務的朱維群顯然是有備而來,一開始即稱「請大家提問,愈尖銳愈好」。
稱土地有無價值 皆不可分裂
路透社問中方會否考慮給藏區更大的自治?朱維群稱,達賴喇嘛所稱的「高度自治」本質是搞分裂,形容中央的「民族區域自治沒有什麼『高度』、『低度』之分,他為什麼要加上一個『高度』?」他又說,包括西藏在內的中國每一寸土地,無論是否有現實經濟價值或軍事價值,都不允許分裂出去,「就像我的胳膊、腿,長在我身上,我可以因為你認為它對我來說並不重要,就任憑你把它砍掉嗎?」
指控「種族滅絕」 西班牙法院受理
2013年10月,總部位於西班牙馬德里的流亡藏人組織「藏人支援委員會」(Comite de Apoyo al Tibet)在西班牙控告前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種族滅絕」,一同被起訴的還有李鵬、江澤民等中國前領導人。西班牙最高刑事法院(Spain's National Court)已經受理案件。
朱維群在同一場合回應歐洲通訊社記者提問時表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根據這項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有權根據當地實際情况制訂條例,對上級政府的決策作出某種變通乃至停止執行,可以採取各種必要的方法加快自治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保證民族的幹部在國家政權機關擔任重要職務。而少數民族語言在地區的政治、媒體宣傳及各方面都享有崇高的地位,當然,一個國家必須有一種大家都能懂的語文(即漢語),這樣有利於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
——綜合《明報》及政協新聞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