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川省巴中市第三中學一名班主任涉嫌私設「班規」,規定每名學生每年開學時繳交50元(人民幣,下同)請老師「吃飯」,同時學生每遲到一次罰款10元。
遲到1次罰10元 老師認錯
《華西都市報》報道,11月20日晚,該校高三(中六)12班一名學生投訴,當晚自習課共10名學生遲到,按班上「制定的違規違紀處罰條例」,每人罰款10元,共計100元。
該生又稱,自高一以來每學期開學時,班主任還收取每人50元請老師吃飯。班主任胡老師對罰款和飯費俱矢口否認,但該校副書記則指,經調查收費屬實,胡已於21日將所收取的共3450元退還校方。
報道稱,胡已向學校書面認錯,校方扣取了其年度獎金,停止其升級考核及班主任工作,市教育局紀委已警告校長並記過處罰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