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上訴一如外界預期被駁回,山東省高級法院周五上午就薄熙來案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判決。畫面所見薄熙來從容保持笑容。法院外所有行車線封閉,保安森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上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法院表示,薄熙來的上訴理由沒事實根據,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量刑適當。
指一審事實清楚量刑適當
山東高院上午11時10分公布薄案上訴的「刑事裁定書」全文,文件編號是「(2013)魯刑二終字第110號」。在長達8,200多字的裁定書中,法院針對薄熙來上訴的各個理由,一一詳細列舉共15點內容反駁,這15點的共同特色就是結尾都寫荂u本院不予採納」。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裁定書指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受賄數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上訴人薄熙來受賄數額達人民幣2,044萬餘元,一審法院對其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已經充分考慮了其犯罪的具體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量刑適當。辯護人的前述辯護意見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採納。
法院認為,上訴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為構成貪污罪;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薄熙來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應依法懲處,並數罪並罰。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後,高級人民法院隨即召開記者會,發言人侯建軍表示,在審查上訴狀和辯護人意見,核實證據後,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
侯建軍表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吞公款及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
侯建軍又稱,薄熙來提出上訴之後,法院合議庭審議所有資料,亦多次詢問薄熙來,聽取辯護人意見,充分保障他的權利,經討論後,指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各供詞、物證及人詞相互印證,而薄熙來及辯護律師提出的上訴沒有法律根據,因此不能成立,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他並指出,二審已是終審。
水馬封路 法院外守懂侐Y
薄熙來案一直是國內外的焦點,濟南公安周四已在法院外佈置水馬封路,周五早上法院外守懂侐Y,每隔幾步就有一名公安站崗,其他公安不時分小組在外圍巡邏。對開馬路所有行車線封閉,兩邊路口放置了水馬。
法院附近一間酒店也向賓客發出提示稱,周五早上6時至下午1時,法院附近經十路及浪潮路等路段會有交通管制。不少中外媒體在山東省中級人民法院門口守候。據報,押送薄熙來的警車於大約9時40分進入法院。
一如外界預期,山東高院並未對薄熙來進行公開審理,僅公開二審宣判,也是終審判決。
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當天上午11時42分,即在終審判決結果公布約1小時後,播出薄熙來現身法庭聆聽上訴終審判決的畫面,在該段約3分鐘的新聞片段中,一如過往地沒有播出法庭內的現場聲音,整則新聞由記者旁白講述山東高院維持原判以及法庭內的相關情況。
央視剪輯篩選的畫面中以特寫鏡頭播出薄熙來當天戴茪熅R現身法庭,在該段約3分鐘的新聞片段中,一如過往地沒有播出法庭內的現場聲音,而薄熙來一身藍色夾克、髮色略為灰白,顯得有些憔悴。
從畫面中看到,站上法庭後的薄熙來,雙手戴茪熅R;審判長劉玉安宣讀刑事裁定書內容時,薄熙來則坐著,身旁有2名法警。
法院宣告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原判後,畫面中顯示薄熙來是在兩名法警押解下離開,薄熙來左手邊的法警還抵茈L的肩膀。
包括薄親屬逾百人旁聽
法院有百多人旁聽,包括薄熙來的親屬、記者和其他社會人士。
薄熙來因受賄2,000萬元人民幣、貪污500萬元及濫用職權罪3項罪名,上月22日一審被判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薄熙來不服,向山東高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