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西版(溫哥華) -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圖片
政府2012年回應立法會時曾援引案例表示,地政總署會負責處理涉及公眾行人路的非法構築物(上圖);但地政總署回應本報彌敦道店舖違規擴建地台時卻指出,店舖違例伸建物及非法擴充營業範圍,分屬屋宇署及食環署職權範疇(下圖)。
放大
 

其他新聞
中介助雙非家長讀碩士留港
中介教路延期畢業 兩大:須特別批准
宣傳奏效 「大體老師」增兩倍
違規龕場藉政府立法大加價
兩招吸客:保證退款以龕換龕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地署稱已轉介議員批卸責
申訴署曾令負責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2012及2013年連續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屋宇署、食環署處理「店舖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的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令市民失望」,並指霸佔行人路的「較永久性」地台應由地政總署負責。然而,地政總署回應本報表示,彌敦道商舖違規將轉介其他部門處理。有議員批評地署將問題「卸來卸去」,是怕「背黑鍋」,不想多做事,令違規一呎呎地滋長。

地政總署表示,彌敦道商舖違建地台或階梯於公眾行人路上,附設捲閘,但閘外未發現固定獨立構築物,舖外又擺放了貨物、貨架及可移動木台,因此個案已轉介屋宇署和食環署跟進;據地政署紀錄,過往5年共收到22宗涉及彌敦道商舖的類似投訴,經調查均轉介其他部門。

陳絔g:將交立會跟進

長期跟進相關問題的立法會議員陳絔g不同意署方講法,「以我處理的經驗和政府過去的回答,均表明霸官地和行人路的商舖地台,應由地政署負責,可移動的貨架和貨物,則由食環署執法。店舖租金高企,商販困難可以理解,但部門應據法例執法,將問題推來推去、卸來卸去,是怕背黑鍋,不想多做事」。陳表示,會將問題交立法會跟進。

跨部門曾達共識 地署管霸街僭建

申訴專員的調查報告曾援引案例指出,地署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處理佔用官地的僭建地台,頂部僭建則可由屋宇署負責,因此兩署可合作清除商舖僭建;若僭建物整體可被視為佔用官地的大型物體,地署更應獨力執法。2012年底,政府回覆立法會時也引用案例指出,屋署和地署曾達共識,地署會處理涉嫌霸佔行人路的僭建物,屋署則就清拆提供專業意見。

 
 
今日相關新聞
彌敦道舖位凸出霸街猖獗
地署稱已轉介議員批卸責
霸街3招 僭建地台最常見
[顯示全部題目]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