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14種藥最多開8周 安老院憂沒人手日日取藥
【明報專訊】醫管局下周四起限制對8款共14種藥的配發藥量,每次每種最多可取8星期藥量,包括中和胃酸藥、通便藥、化痰劑,皮膚外用的止痛、去瘀及止癢膏,以及其他外用藥如痔瘡劑及人工淚液。有安老院業界指當中不少是院舍長者常用藥物,憂加重人手壓力,一家百人院舍或要每日派人到公院補取藥物。
多為長者常用藥
醫管局早前已推出第一階段配發藥物新措施,求診人士每次最多配發24個星期的藥物,如獲處方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會安排分期覆配。醫管局昨公布進一步優化藥物配發安排,指定藥物如獲處方為「有需要時服用」,病人會獲配發最多8個星期的藥物數量,新安排下月3日起推行。新措施下的指定藥物主要用於緩解偶發性不適症狀,包括通便藥、化痰劑、去瘀膏或止痛藥膏等。
安老業界盼回收未用藥物
香港安老服務協會永遠榮譽主席李輝向本報表示,新安排下的指定藥物如通便藥、止痛藥都是長者常用藥物,憂實施後增加院舍行政及人手壓力,指「一間數百人的院舍,(新安排下)可能每一日都有人到期,去姻藻雂皉鬙b日」。李續強調,願意配合醫管局一同減少藥物浪費,強調院舍長者較少有「儲藥」心態,冀局方能平衡業界需求,提及可討論回收院舍包裝完好的藥物。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解釋,新措施是希望有助進一步減少藥物浪費,他指不少病人家中或會囤積藥物,當中以「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為主。這次新措施下的指定藥物主要是較容易出現過剩而浪費的藥物種類,期望透過新安排可以減少藥物囤積、避免浪費及更有效運用藥物資源。限配8周的藥物名單會定期檢討並按需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