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意酒後非禮女兒 單親父認罪囚8月
【明報專訊】五旬單親父去年10月飲酒排解工作不快後,親吻睡茠24歲女兒,並接觸對方私處,早前承認一項非禮,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稱,本案猥褻程度嚴重,惟接納被告受酒精影響犯案,亦認同本案屬單一事件,加上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重犯機率低、有真誠悔意,判監8個月。庭上早前透露,被告已就本案還押8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時提到,55歲被告C.C.L.任職電子工程師,妻子2015年因抑鬱症自殺,自此身兼母職;案發當天,被告工作不如意,喝酒排遣,其後愈喝愈多,最終犯案,已還押8個月的被告非常後悔,冀早日出獄與家人修補關係。法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昨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和背景報告。
辯方昨日進一步求情表示,報告對被告背景和家庭評價正面,認為今次屬個別事件,並顯示重犯風險低。辯方又提到,被告從家人口中得知,事主已「接受番被告」,希望法庭輕判。
辯方稱事主「接受番被告」
官信有悔意重犯風險低
法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本案涉及違反誠信,令罪行更嚴重;被告犯案時全身赤裸,事主褲子被脫去、嘴唇和私處皆被觸碰,形容本案猥褻程度嚴重。同時法官香淑嫻接納被告受酒精影響犯案、本案屬單一事件,另考慮到心理報告顯示被告具真誠悔意及重犯風險低等,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被告認罪減刑至8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即26歲長子和24歲女事主,3人連同被告母親居於粉嶺。去年10月7日晚上,事主睡荇伢P覺嘴唇被人親吻,張開眼後發現被告就在面前;同時,事主感覺有溫暖物體接觸私處,立刻大叫「hey」及推開被告,當時被告全裸,事主內褲被脫去。
事主其後報警。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稱,案發前喝了兩瓶白酒,又稱他起初應罹患濕疹的女兒要求,在她身上塗藥膏,他在酒精影響下脫去事主的褲,以便塗藥膏,其間親吻女兒的頸一次。
【案件編號:FLCC 2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