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涉擅領補水 辯方:無證據案發沒執勤 控方:上級無指示參與 騙津削公眾信心
【明報專訊】56歲退休總督察涉2019年8月七度訛稱處理反修例運動的「踏浪者行動」騙取逾時工作津貼,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8罪。他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審,案件昨結案陳辭。控方強調,逾時工作津貼旨在提振警隊士氣,公眾期望公帑用得其所,若警員騙取津貼會削弱公眾信心。辯方則稱,無證據顯示被告案發時不在警署,沒有參與警務工作。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0日)裁決。
被告葉春榮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7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欺騙主事人的交替控罪受審。控方在結案陳辭表示,被告申報於2019年8月的7個時段逾時工作(OT),惟根據證供,他實際上無參與「踏浪者行動」的OT任務,包括保衛沙田警署。
控方稱,就算被告案發時身在警署,證據顯示上級無指示他參與「踏浪者行動」,被告毋須OT執勤,卻擅自申領OT津貼,構成公職失當。控方強調OT津貼旨在提升士氣,讓警員在「特別危險」的反修例時期工作,只有真正參與踏浪者行動的警員獲公帑補貼;被告身為資深警員,公眾期望他誠實申報OT時數,而不是虛構OT更分。
控方指被告沒自辯 難推論心態
控方又指,被告裁定表證成立後沒有自辯,法庭難以推論其心態,但他在警隊經驗豐富,應該知道虛報OT會被揭發。
辯方採納書面結案陳辭,庭上僅簡短補充重點。辯方表示,控方無證據證明被告申報OT的時段內不在警署,亦無證據證明他沒有執勤。裁判官莫子聰聽畢陳辭,押後至本月10日裁決。
【案件編號:STCC 17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