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瓊深數據商 港資持股撤限
【明報專訊】最新CEPA服貿修訂協議中,提及「優先支持」香港服務供應商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地參加試點,提供多項互聯網數據中心或信息保護服務,港資持股比例不設限制。在內地其他地方數據服務,港資持股比例則維持不超過一半;基礎電訊業務則須續由內地全資持股。
根據港府與內地部門的協議內容,放寬給港資的數據服務包括:互聯網數據中心、內容分發網絡、互聯網接入服務、在線數據與交易處理、信息服務發布平台及遞送服務,以及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等。
黃錦輝:助推數據「兩邊走」
本身是中大工程學院創新科技中心主任的議員黃錦輝說,今次放寬相信可吸引跨境企業使用港資提供數據服務,有助推動數據「兩邊走」。他說,因內地法規未必很確定,本身香港公司在內地提供類似跨境服務不多,希望解決供應商不同等的問題,令數據可「兩邊走」。
水務及農業也有個別放寬港資持股安排,例如原先規定廣東省100萬人口以上城市及省外50萬人口以上城市,從事供排水管網絡須由內地一方持有,今次刪去。小麥種子生產本身同樣規定內地控股,今次放寬港資可佔不多於66%股權。至於玉米,在自貿區及海南港資可佔66%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