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BO稱每年為省府進賬25億
若准零售機構賣酒 少收數億
【明報專訊】安省酒鋪(LCBO)每年能為省府帶來約25億元的收入。但如果省府允許超市、便利店等零售機構也來賣酒,省府的收入會少一大截。
行業內部傳出的消息以及一份LCBO內部文件顯示,上述改革會導致省府每年少收數億元。
LCBO定價方式與其他零售商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確定價格的計算方法是標準化且是公開。
以750毫升安省產葡萄酒的定價為例,出廠價加運費5.71元,聯邦消費稅0.53元,LCBO加價4.46元,其他消費稅1.51元,貨勞稅加押金1.79元。因此它在擺上LCBO的貨架後,所有這些部分加起來就是它的最終零售價14元。
而同一瓶安省葡萄酒放在有牌照的超市出售,雖然LCBO仍可賺取部分差價,但這一部分的數額要少一些。這是因為LCBO向超市提供的葡萄酒,享有所謂的批發折扣,即在加上貨勞稅和押金前的價格基礎上,再減10%。
在上面的例子中,LCBO從中少收了1.22元。如一瓶在LCBO賣14元的葡萄酒,LCBO可賺取5.97元,但如在超市出售,LCBO就只能賺4.75元。
LCBO提供的數據,還細分了各類酒水的銷售額:烈酒(如威士忌和伏特加)、葡萄酒、啤酒(包括蘋果酒)和即飲酒精類飲品,即飲雞尾酒和含酒精蘇打水。
就利潤率(銷售總額減去產品成本,再扣除運營費用)而言,某些酒類為LCBO帶來的利潤遠高於其他酒水。其中烈酒16.1億元;葡萄酒11.7億元;啤酒5.68億元;即飲飲料:3.09億元。
但省府表示,10%的批發折扣將隨着向超市和便利店的擴展而最少持續到2026年。至於以後的批發商定價模式,還要徵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
省長福特提出,除烈酒外,全省所有8千多家便利店、超市都可銷售啤酒、葡萄酒、蘋果酒和即飲雞尾酒,此項改革措施不會損害省府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