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口仁義道周身禮義廉 反無家可歸慈善家逼遷租客
被裁定行為惡劣後不肯賠款
【明報專訊】安省倫敦市一名租客在2019年遭新業主非法驅逐,淪落至無家可歸的境地。儘管他在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LTB)贏得勝利,但他等待了超過3年,仍未收到委員會裁決業主要支付給他的6,707.50元。
非法驅逐他的業主馬拉米斯(Adam Malamis)在當地的商界和慈善界頗有知名度,他還將自己定位為反無家可歸的領袖,曾主辦過一個「結束無家可歸現象」的慈善活動。
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在此案的裁決書中說,業主非法驅逐現年61歲的朗(Erwin Long),並對租客作出騷擾、阻撓、脅迫、威脅和實質性的干擾,非法進入他的單位,並切斷水電供應。
裁決書中寫道:「業主的行為惡劣,顯然利用了弱勢的租客。」
委員會下令馬拉米斯的公司向租客朗支付6,707.50元。馬拉米斯曾提出覆核申請,但被駁回。
儘管社區法律援助機構多次向馬拉米斯提出付款要求,但3年多過去了,馬拉米斯依然沒有付款。
與此同時,原租客朗原先的住所已被重新裝修,並在包括Airbnb等在內的短期出租平台上出租,房價是每晚110元,另加稅和服務費。而當年朗的月租是550元。
租客朗當年租住的是倫敦市Cartwright街73號一個小小的柏文單位5年,月租550元。2019年﹐這單位被出售給一間數字公司。根據公司紀錄和產權紀錄,馬拉米斯是該公司的唯一董事。
根據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指出,該宗房產交易在2019年7月31日完成後,有3名男子登門,要求朗簽署一份終止租約的協議,並在2周內搬出,以換取550元。
朗最初沒有簽署協議,也沒有向新業主繳付房租,他們在一封電郵中告訴他,他們不接受現金繳付房租。因朗沒有繳付房租,他們向他發出驅逐通知,並再三登門要求他簽署終止租約的協議,朗最後照辦了。
儘管朗簽了協議,但他再三告訴業主,因他尚未找到新住所,故不會搬家。但他在2019年9月5日收到通知,要他在次日騰空單位,以便業主進行蟲害防治。
朗於是在次日離家,但當他返回時,發現門鎖已被更換。他透過一扇沒有上鎖的窗戶才能爬回家內。
幾周後,朗被再次告知要離開單位,以便開展蟲害防治。今次他回家時,發現門鎖又被更換,且所有的門窗從裏面封住,以至他無法再進入。
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的裁決證實,朗的單位在2019月9日22日被封住。
在其後的兩周,朗和他的貓只能睡在附近一棟柏文大廈的停車場。9月底,他發現他的個人物品在一些垃圾袋內。他整理了一份遺失物品的清單,包括他的衣服、鍋盤碗碟和電視機、電腦和唱片。
就在朗流離失所期間,馬拉米斯就準備參加第一場「消除無家可歸現象之戰」,這活動有32人報名參加,是一個為期14周的拳擊訓練營。是次慈善籌款活動在2019年11月13日舉行,吸引媒體的關注和當地政客的支持。
朗向倫敦市一間社區法律援助機構求助,後者幫助他在2019年10月10日向LTB提交了申請。
他的代表律師達林(Allison Darlin)在2020年4月29日請求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就該宗個案舉行緊急聆訊,並要求賠償朗的財物損失。她還要求委員會下令,讓朗重返柏文單位居住。
但馬拉米斯在2020年4月29日發出的一封電郵中告訴她,該單位已被轉租。
受到疫情等多個因素的影響,朗的個案等待了超過15個月才舉行聆訊。馬拉米斯在出席聆訊時說,他向朗提供出租房源的鏈接。他否認曾切斷了朗的水電供應或棄置了朗的物品。他說,垃圾袋中裝有他正在清理的另一個單位的垃圾。
他還辯解說,他毋需委員會發出的驅逐令,因為朗已自願離開。他說:「儘管他的現狀是令人感到悲哀的,但我們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