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間物業註冊分租屋 市府將檢查保居住安全
防租戶被逐 提供更多住房
【明報專訊】多倫多全市範圍內民宅經營的「分租屋」,從3月31日起合法化,市府表示目前已有362間私人物業登記註冊經營,市府將根據新修訂的多租戶房屋管理規定展開執法檢查和提供支持。
市府表示,從3月31日起所有經營多租戶房屋的業主必須申請取得經營許可牌照,新經營的業主將有12個月的時間遵守這一新框架,並為其合規化努力提供支持。
在框架實施過程中,市府工作人員將採取支持性措施與業主一起執行新規,以確保業主在整個合規過程中了解新要求,消除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生命和安全風險。
新框架將在三年內實施,以逐步擴大許可範圍並確保為業主和租戶提供支持,保護出租合約,防止租戶被驅逐將是實施新規的核心。在該框架實施的第一年,市府將重點關注先前獲得許可的分租屋合規性,並開始與已知的、未獲得許可的業主合作,使他們盡快申請許可證。
市府早前發通知表示,此前多市某些地區不允許經營分租屋業務,新附例取消了區域限制,提高監管力度和加強合規性,為不同收入和需求租戶提供了多樣化的住房選擇。
多倫多市正在透過合法化和鼓勵多租戶出租釋放更多的住房,未來三年市府將逐步擴大經營許可範圍,通過教育為先方式監管業主合規經營,還將在實施過程中優先對租戶進行有關其權利義務的教育,為有需要租戶提供一系列支持。
多倫多對多租戶房屋即分租屋的定義是,將一處住宅的四個及更多單元分別出租給不同的人,租戶可以共用廚房和衛生間,這種居住形式因為租金相對便宜受到新移民學生老年人等中低收人群歡迎。
新規則的優點包括:
•允許全市範圍內的多租戶房屋遵守一致的標準,例如最多出租單位數和停車要求;
•改善租戶的安全和建築條件,使建築物符合城市區劃附例、安省建築規範和消防規範;
•加強多租戶房屋經營者的許可證要求,確保租戶的健康和安全;
•為包括個人護理在內的多租戶房屋引入新的經營標準;
•啟動多租戶房屋翻修計劃,提供資金和支持,保護住房的可負擔性;
•建立有效合規的計劃,包括專門的執法團隊、年檢制度、增加罰款、新的經營許可法庭仲裁及其他執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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