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煙高層認收3.5億行賄者 涉雲南前首富
【明報專訊】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顧波受賄一案昨(25日)在江西吉安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檢方指控,顧波1999年至2018年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3.54億元、1.5萬美元、港幣5萬元,行賄者包括雲南前首富李曉明。
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顧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根據起訴書,顧波擔任雲南省煙草物資配套公司黨委副書記、雲南中煙物資集團總經理、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李曉明、陳燕雄等人在捲煙材料業務承接、供應商資質認定、資金結算及招標代理業務承接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李曉明、陳燕雄等10人股份、錢款,明知並認可其子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2022年11月,內地鋰電池隔膜龍頭、雲南上市公司恩捷股份公告,董事長李曉明、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曉華被公安機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恩捷股份起家於煙草包裝業務(煙膜產品),事發時李曉明、李曉華兩兄弟身家76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