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免費改期 或只免手續費
【明報專訊】各地恢復通關後,港人紛紛出遊,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1537宗有關機票預訂投訴,較去年同期727宗升逾一倍。有旅客購買「靈活套票」,希望可免費更改航班日期和時間,但提出更改時才獲告知須付額外費用。消委會指「免費更改」可能只是豁免改期手續費,消費者仍須支付機票差額等費用,提醒市民預訂機票前應仔細閱讀機票條款,航空公司亦應清晰標示條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紛爭。
須細閱條款 或要補機票差價等
旅客陳女士在A航空公司網站購買香港往東京來回機票,由於擔心丈夫因工作未能如期出發,故購買「靈活套票」,以享3次免費更改航班日期和時間的服務。出發前兩周,她聯絡航空公司,要求延遲兩天出發,航空公司稱每名乘客須額外付920元,惟其後表示因有其他乘客取消機票,陳可以每人430元改機票,即最終額外支付合共860元。陳認為航空公司資料有誤,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了解後發現網上購票標示的「免費更改」是指豁免改期費。
航班無故改期 經消委追討始獲償
另一旅客張小姐在B航空公司購買由香港經溫哥華飛往多倫多的機票,但航空公司在她出發前無故取消其機票,更擅自改至23小時後的航班。張致電了解,職員沒解釋,只建議她可額外付5000元保留原有機位。張要求航空公司賠償一晚住宿和免費升級至商務客位,但被拒絕。她翻查資料,發現公司列明若航班延遲9小時或以上,乘客可獲1000加元賠償。張小姐透過消委會追討,航空公司最後願意補償。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