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辱警覆核案 通訊局港台工會各提上訴
【明報專訊】通訊事務管理局2020年裁定港台《頭條新聞》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港台工會聯同記者協會就該決定司法覆核,前年獲高院裁定部分覆核得直,同時維持通訊局就「驚方訊息」環節中藝人王喜從垃圾桶冒出一幕屬辱警的決定。與訟雙方昨在高院各就其敗訴部分上訴,通訊局稱主持語氣已反映誹謗成分,港台工會稱該環節針對警方取消巡邏一事而非整個警隊。上訴庭表示將於9個月內頒判辭宣判。
涉及投訴的是已停播的《頭條新聞》於2020年2月一集「無品芝麻官」及「驚方訊息」兩個環節之內容。原審裁決「無品芝麻官」主持指「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囓X聲儦嚏A衙差(意指警察)就大把有得剩」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驚方訊息」王喜打扮成警員從垃圾桶冒出稱「M家仲取消徒步巡邏,唔使行咇」一部分則違守則。
通訊局代表:港台沒警方口罩「大把有剩」證據
原審認為節目諷刺警方囤積大量口罩,但局方沒發現內容有不準確之處,難指控節目未有確保內容準確。代表通訊局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昨稱,需考慮節目於社會處於疫情的語境下提及警方囤積口罩。雖然當時口罩短缺及警方有口罩物資為事實,但是港台並無證據證明警方口罩存量「大把有得剩」的言論真確,以及節目主持語氣已反映誹謗成分,故局方裁定《頭條新聞》違反要確保節目資料準確上沒犯錯。
工會代表:核實內容真偽責在局方
通訊局一方亦稱,《頭條新聞》作為個人意見節目,有責任採取合理手段確保資料真確。代表港台工會及記協的大律師譚俊傑則稱,已有足夠報道支持當時醫護人員口罩短缺,而警方有口罩亦屬事實,G且核實內容是否真偽責任在局方。
港台工會及記協一方亦就「驚方訊息」陳辭,稱節目基於新聞報道核實下以誇張手法諷刺警方取消巡邏制度。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關注,警方只在部分地區暫停巡邏,而節目內容似是說成警方全面取消巡邏制度,譚稱有關內容採用誇張手法。譚又說,節目製作組兩度邀請警方上節目回應批評但被拒,通訊局沒考慮這點,故原審就節目符合表達多方面意見守則的裁決合理。
【案件編號:CACV579、5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