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案擬押至12?18審 辯方索文件控方始稱5000頁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昨於高院展開案件管理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建議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辯方稱昨日才知悉押後的建議,要求盡早獲得控方用於審訊的文件,控方交代正處理5000頁文件的譯本及證明,被法官追問以上文件是否悉數用於審訊,控方才回應會精簡文件,但需時處理。另外,控辯雙方於庭上透露,「12港人」之一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會以從犯證人身分出任控方證人。據悉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王貴國會擔任控方專家證人,講述制裁的法律影響。
官問法庭需否閱畢 控方:會精簡
黎智英昨無出庭,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陳辭,律政司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杜官甫開庭表示,為讓其中一名法官李運騰審結初選案,以及讓雙方有足夠時間準備審訊,建議開審日子由原定9月25日押後至12月18日,預計審期80天。控方不反對押後,辯方稱直至昨日才知悉押後的建議,需與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商議以配合法庭建議之審訊日子。
辯方庭上要求盡早獲得控方用於審訊的文件時,控方回應稱正處理5000頁文件的譯本及證明,有望9月底完成。法官李運騰關注控方的額外5000頁文件證據,詢問控方是否認為法庭需要閱覽每一頁文件。周回應會盡早完成文件的翻譯及呈遞,李官再次提問上述文件是否悉數用於審訊,周才稱會精簡。
辯方提出,將爭議首控罪「串謀刊印煽動刊物」超出檢控期限。該控罪指稱案發時間橫跨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24日,而該罪檢控期限為半年,但黎智英是於2021年12月28日出庭應訊時被加控,超出半年期限,而控方立場是指2021年12月13日已向法庭呈交起訴書文件。杜官表示該議題需於黎智英答辯之前,即開審首日處理。
梁美芬丈夫任控方專家證人
另外,早前聆訊已透露,控方已呈上兩名專家證人的新證供,其中一人講述WhatsApp等社交媒體運作,另一人講述制裁的法律影響。據悉,後者為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現任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
辯方亦稱,擬傳召一名講述Signal通訊軟件運作的專家證人作供,但最終是否傳召須視乎控方證人李宇軒及陳梓華的證供。辯方於聆訊尾聲問及,昨日是否最後一次預審,法官不置可否,稱控辯雙方可在有需要下要求展開預審。
翻查資料,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及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均為本案控方證人。根據公訴書,黎智英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其中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指黎智英與李宇軒、陳梓華、Mark Simon、劉祖Y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港府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HCCC51/22】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