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電腦器材開支 前區議員陳梓維遭追1.5萬
【明報專訊】油尖旺前區議員陳梓維,被指在離職後未有按照指引償還以公款購買的手提電腦、iPhone等器材款項,早前遭律政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連本帶利追討逾1.5萬元欠款。案件原定昨天簡短提訊,因陳梓維缺席,押後至11月16日證案。
申索方為律政司長,被告為陳梓維。申索書稱,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債還款額安排的指引》,區議員須在離職後一個月內,把以實報實銷開支償還款額購置的所有資本物品,交回屬區的區議會秘書處,亦可以資本物品折舊價或原價5%購回有關物品。
申索書續指陳梓維有7項物品須退還,包括一部ASUS手提電腦、華為智能電話、MacBook及iPhone,涉款共26,676元,回購價是15,707元。陳梓維在申索方多番催促後,仍未繳付款項,故申索人入稟申索15,707元。
【案件編號:SCTC 260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