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加航鑽法例漏洞 少賠償乘客600元
男子不肯妥協誓言投訴
【明報專訊】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取消了一名乘客的航班,該名乘客認為加航利用《航空乘客權利法》(Air Passenger Bill of Rights)的漏洞,避免給乘客全額賠款。
卡克納(Steven Carkner)希望在父親節當天從華盛頓特區飛回渥太華看望家人,但加航的航班在最後一刻被取消了。
他說:「沒人告訴我們該怎麼做或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最終來了一位登機口的工作人員,讓我們離開禁區,回到航空公司辦理登機的櫃位處。」
一小時後,他收到一封來自加拿大航空公司的電郵,告訴他已重新預訂了38小時後的航班。
但卡克納對此極為不滿,這差不多是兩天後的航班。但其實當天晚上和第二天還有其他日期更近的航班,所以他拒絕加航的重新預訂,而加航便自動取消了為他預訂的航班,並表示退還400元。
他說:「我這時才意識到,他們就是希望我拒絕接受這航班,只要我堅決拒絕,他們就可取消我的行程再退款。」
卡克納自費預定了加航第二天的另一航班。根據《航空乘客權利法》,如航班取消導致延誤超過9小時,航空公司必須賠償1000元。他解釋:「我拒絕了他們給我提供的航班,他們只需要賠我400元。我個人並不關心賠償問題。我認為,加航好像找到了一個漏洞,就提供一個乘客肯定會拒絕的糟糕航班,他們就可以少賠錢。」
加航已經自動將400元退款打到了卡克納的帳戶,並表示也會考慮為他支付其他的支出。但卡克納並沒有妥協,他打算向加拿大運輸局投訴,但是估計需要一年半才能受理。
他說:「我寧願他們老老實實地給我訂了另一班飛機,而不是故意選一個很差的航班。加航這樣做似乎不會受到懲罰。」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