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春館主認發帖煽動 求情謂發泄少人覆
【明報專訊】創辦詠春拳館的六旬男子在社交平台發布提及「死共產黨」、「台灣是獨立國家」等帖文,以及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昨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還押,今天判刑。辯方求情望法庭輕判,稱被告願意事後主動聯絡國安相關機構,分享愚昧無知犯案的教訓。
稱願聯絡國安相關機構 分享教訓
被告江達權(63歲,商人)承認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犯案。辯方求情稱,被告沒號召具體行動、重燃街頭抗爭,亦無發表針對警方言論,作為雖「越界」,但主要是宣泄不喜歡政府的情緒,且逾半帖文均無文字回覆。辯方又稱,年屆花甲的被告有穩定職業,過往沒行差踏錯,並獲大學前署理校長撰寫品格陳述;被告沒使用追隨者更多的拳館專頁發布煽動帖文,親友和武館弟子對被告的政治立場亦「聞所未聞」。
根據案情,被告擁有兩個facebook帳戶「Danny Kong」及「江達權」,分別有約200名「朋友」,警方網上巡邏發現被告發布共20段「煽動」帖文,包括「死共產黨,根本害人害己,將病毒散播全世界」,「真係好×討厭共產黨,共產黨不滅,世界沒有和平」等。
帖文亦包括《願榮光歸香港》,被告曾稱「革命冇罪,造反有理」,「台灣是獨立的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案件編號:WKCC 27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