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公眾諮詢
【明報專訊】政府制定政策及措施時,透過公眾參與活動,諮詢不同持份者的意見,除有助市民更深入認識相關議題、凝聚共識,亦可提高施政透明,有利政府良好管治。
■新聞撮要
為期3個月的交椅洲人工島公眾參與活動在2023年3月底結束,發展局4月公布共收到約7800份公眾意見,當中約六成支持、兩成半反對、約一成半沒明顯立場。發展局透過展覽、網上意見表格、電郵、電話等蒐集公眾意見,當中60多份來自專業學會、建造業及環團等組織。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陳劍青形容如此大型規劃的公眾參與活動僅收到7800多份意見,且不設公眾論壇,諮詢對象大多是專業團體,明顯「不合格」及「不科學」。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陳可淳指出,7800份意見不但遠較規模更小的三跑環評、東北發展第三階段諮詢等的過萬份意見少;而33場簡介會中,九成為專業學會、商會等官方諮詢架構,全無市民參與,令人質疑當局有意迴避大眾意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諮詢不足的說法有欠公道,稱填海議題由2011年討論至今達12年,其間已有多次諮詢。香港工程師學會及測量師學會均稱會繼續提供專業意見。
■基礎知識
2003年特區政府制定《公眾諮詢工作的指引》,載列政府作公眾諮詢時的一般指導原則。諮詢公眾的途徑包括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各諮詢委員會、合適的公開活動及民意調查等。
部分公眾諮詢一般指導原則
˙及時諮詢,以便市民有足夠時間表達意見
˙清楚列明諮詢目的、可選方案,以及政府屬意的方案(如有)
˙視乎諮詢項目的性質,諮詢的範圍和對象盡量廣泛,並盡量確保可能受諮詢事項影響的持份者有機會表達意見
˙提供與諮詢事項相關的詳盡資料
˙向市民交代諮詢工作的結果,如不能全面採納個別界別意見,應清楚說明理由
資料來源:《公眾諮詢工作的指引》
■公眾諮詢例子
「土地大辯論」
內容: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就18個土地供應選項,邀請公眾發表意見
諮詢日期:2018年4月26日至9月26日(5個月)
收到公眾意見數目:100,376份(包括網上及實體問卷、電話調查、聯署及簽名、書面意見等)
公眾參與活動:4場公眾論壇、69場外展活動、40場展覽、72場簡介會、設相關專題網站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
■挑戰題
參考內容及就你所知,圈出正確的答案。
(1)舉辦社區工作坊及簡報會,屬公眾諮詢方式之一。(是/否)
(2)政府只會於修訂法例前,才會作公眾諮詢。(是/否)
(3)所有法案須先作廣泛的公眾諮詢,方可交由立法會審議。(是/否)
(參考答案見另文)
(本刊刊出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0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