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炸彈放中聯辦 躁鬱男簽保守行為年半
【明報專訊】患躁鬱症男子去年涉報警訛稱在西營盤中聯辦放置炸彈等物品,他否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須還押以索取精神科報告。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引述兩名精神科醫生在報告指出,被告毋須入院,只需門診治療,下令他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並警告他不要再干犯刑事罪行。
被告麥廣生(53歲,無業,小圖)被控於2022年6月18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於干諾道西160號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茪鶞漯垂~、物體或物件。
醫生指毋須住院 官囑按時食藥
裁判官鄧少雄接納報告建議不判醫院令,叮囑他繼續接受治療、按時吃藥,「再犯儭傽N要坐監」。鄧官早前裁決指案發時被告可能受躁狂抑鬱症等精神症狀影響,控方未能證明他具犯罪意圖。
【案件編號:ESCC 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