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查房委房協打擊「濫用公屋」程序 一年兩研公屋議題 公署:不時接「沒妥善跟進」投訴
【明報專訊】公屋資源寶貴,申訴專員公署昨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房屋委員會、房屋署及房屋協會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包括對租戶住用情G的監察及對租戶入息和資產申報的審查等程序,歡迎市民5月20日或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洪雯稱「目前公屋肯定有被濫用,而且情G絕對唔少」,認為公署主動調查合理,因房署、房委會及房協打擊濫用公屋力度明顯不足,加上公屋流轉偏低,有需要市民難上樓。
房委5年接逾3萬舉報 不足3%查明屬實
今次是繼去年7月28日宣布主動調查有關房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安排後,申訴專員公署不足一年再對涉及善用公屋資源工作展開調查。另房委會數字顯示,2017/18至2021/22年度的5年內,每年均接獲逾6000宗濫用公屋舉報,惟累計逾3萬宗舉報中,獲查明屬實個案過去5年平均不足3%(見表)。
房署:偵察宣傳防濫用 近一年收回單位增加
房署回應稱,一直致力打擊公屋濫用情G,包括預防偵察、深入調查、宣傳教育等,並會透過日常管理和定期家訪,偵察懷疑濫用公屋個案。該署稱,去年4月至今年1月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相關政策而被收回的單位已達1700個,超逾以往3年平均每年約1300個。
房署又稱,若發現懷疑個案,會轉交中央專責小組深入調查。就租戶入息及資產申報,屋h職員會檢視租戶的申報表,如懷疑虛報資料或需進一步審查,會將個案轉交小組嚴格審查。小組同時會主動偵查濫用公屋個案,包括隨機抽查不同類別的租戶嚴格調查。
公署昨稱,房委會和房協作為負責提供出租公屋的兩個機構,均有制定措施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惟公署不時收到市民投訴稱房署或房協沒妥善跟進懷疑濫用公屋的舉報。公署續稱,房署及房協目前均設專責隊伍跟進調查懷疑濫用公屋的個案,如證實租戶濫用,可據租約條款終止租約並收回單位。若公屋租戶被發現隱瞞或虛報資料,房署更可根據《房屋條例》檢控。
遇應徵者盼「現金出糧」保公屋 議員嘆普遍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濫用公屋影響到正輪候家庭未能及早入住公屋,認為房署和房協有必要制訂切實機制和措施,偵測及遏止濫用行為,將審研上述機構對租戶住用情G的監察、對租戶入息和資產申報的審查、跟進懷疑濫用個案機制和措施,以及因租戶濫用公屋而收回單位的程序,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洪雯稱濫用公屋情G常見,以自己聘請司機為例,當時於立法會面試時,有應徵者稱將屆65歲,期望「現金出糧」,以免繳稅及可繼續租住公屋。她對上述經歷驚訝,認為反映濫用公屋情G普遍,市民有恃無恐,無懼部門執管。
招國偉:助了解執管困難 改善打擊力度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調查有助了解上述機構打擊濫用公屋的情G及機構執管面對的困難,如人手不足等情G,以可改善及加強打擊力度,令兩個機構都「做好齱v。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認為,打擊濫用公屋查證工作有一定難度,認為公署可以第三者角度協助房委會及房協全面檢視相關程序,並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