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促業主購業權保險 免被冒名售房招致損失
【明報專訊】針對多倫多在近期發生了兩宗租客冒充業主出售房屋的欺詐罪案,有地產經紀強烈建議業主購買業權保險,從而保護自己免受與物業相關的任何損失。
聯邦政府指出,業權欺詐指的是某人的房屋產權被盜竊,犯罪分子要麼出售房屋,要麼給房屋安排再按揭貸款。此外,業權欺詐通常始於身分盜竊。
住宅保險公司FCT強調說,取決於真正的業主來證明他們是欺詐罪案的受害人,如果他們沒有業權保險,將花費相當多的時間、金錢和努力來讓一切重返正規。
房地產網站Strata.ca的地產經紀奧馬德(Osman Omaid)說,儘管在安省,業主並未被要求購買產權保險,但他強烈建議業主購買業權保險。
奧馬德指出,業權保險能從很多方面保護業主,不僅是在欺詐性銷售期間,而且在原先的業主沒有付清房屋出售前的物業稅、共管柏文管理費和水電費的時候。
多倫多地區房地產局(TRREB)的主席巴倫(Paul Baron)指出,根據《房地產和商業經紀法》(Real Estate and Business Brokers Act)和加拿大金融交易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的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有責任在接受客戶委託時開展盡職調查。
他又說,一旦有地產經紀淪為欺詐罪案的受害人,將取決於執法部門或警方的介入。如果地產經紀沒有開展盡職調查,安省地產議會(RECO)將介入案件。
安省地產議會的註冊主任里徹(Joseph Richer)指出,地產經紀在一宗交易中確認雙方身分的最常見方式,是依賴於政府簽發的有照片的身分證。
奧馬德則補充說,除了在交易過程中核查某人有照片的身分證之外,他還通過一個名叫GeoWarehouse的項目來查證賣家的背景,從而獲取有關物業的更多詳細信息,其中就包括誰的名字被合法註冊在物業的名下。
聯邦政府則針對房地產欺詐罪案向加拿大人提供了以下一連串的指引,包括:將自己的房屋按揭信息放在安全的地方;在給予他人進入住宅的權利時,先與律師交談;對任何試圖向自己提供貸款的人士開展調查。
如果人們發現自己淪為業權欺詐罪案的受害人,聯邦政府建議他們與加拿大反欺詐中心(Canadian Anti-Fraud Centre)聯絡,聯絡所在省份的土地註冊辦公室並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