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許智峯逼删照片案 控方:近50人包圍事主
【明報專訊】2019年7月一場遊行後,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涉與另兩人要求一男子刪除示威者照片。已流亡的許智峯沒應訊,其餘3人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昨於區院受審。控方表示,林卓廷曾要求涉事男子刪去所有拍到的示威者容貌照片,以免警方取來追究示威者刑責。案件押後至周五(11日)續審,屆時將傳召涉事男子作供。
男被告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曾被控非法集結。女被告鍾凱研另被控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
指有被告問「啲相值錢過命?」
控方開案陳辭稱,數百人2019年7月6日參加「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目的是投訴有女子在屯門公園唱歌,造成噪音,男子X有份參與遊行。當晚7時,X看到示威者包圍辱罵一女子,有人欲上前踢該女子。X見狀阻止,惹怒其中一名女示威者,對方一直尾隨X。
晚上9時,X獨自步行至屯門警署外,女示威者呼喚近50人包圍X。眾人群情洶湧,指稱X曾拍攝七一警總示威的照片,其間林卓廷要求X刪去照片,許智峯追問X為何拍攝。曾焌熙表明「我𠵱家話畀你聽,啲相你再唔剷,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呢?」鍾凱研則要X交出手機。
不久,有人表示給予X 10秒時間,若未交出手機便「不客氣」。X拒絕,遭多人拳打腳踢,其間有人將X手機交予鍾凱研。鍾與許智峯一同查看手機,許向示威者轉述手機內容。鍾發現手機內有2019年七一立法會示威的照片,隨即刪去。後來警員到場,X藉此取回手機,驗傷發現頭部及右肩觸痛。
雙方同意事實稱未檢照片 難斷存在
雙方同意事實稱,警方無法從X的手機檢取相關照片和影片,無法斷定有關照片有否存在,抑或已被刪除。控方在庭上表示,稍後播放的傳媒片段拍到X容貌,屆時將調整熒幕角度,以免公眾認出X。
【案件編號:DCCC 95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