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批申請查冊程序不理想 運署半年未改
【明報專訊】運輸署收窄車牌查冊程序曾惹爭議,申訴專員公署年初處理傳媒機構投訴時,批評運輸署要申請人自行判斷其申請是否屬「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做法不理想,建議運輸署提供清晰指引和範例,以及修訂部分查冊程序。
不過,事發至今逾半年,運輸署未修訂查冊程序或蔡玉玲案中關鍵的查冊表格,後者仍維持2019年10月時版本。已停運的「眾新聞」去年在蔡玉玲案後索取公共交通工具車牌被拒,去年6月向申訴署投訴,公署今年3月底裁定投訴部分成立。運輸署當時回覆稱,會積極在可行範圍內解釋查冊申請須知,但對其他建議有保留。
申訴專員公署昨回覆說,由於條例保密條款,不能回覆投訴個案詳情,但若調查後察覺部門涉行政方面不足,需要時會提出改善建議,要求有關部門檢討決定、改善程序,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按需要定期跟進落實建議進度。
運署稱沿用現行做法 不時檢視
運輸署回覆查詢時無正面回應會否檢討車牌查冊流程及表格,或為何至今未落實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僅說會沿用現行做法,不時檢視相關安排。署方否認限制個別行業人士查冊申請,重申會確保申請人填妥整份申請表格,否則不會受理申請。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