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中環襲警搶犯 兩人暴動罪成
【明報專訊】學生組織「學生歷量」2019年12月在中環舉行集會,一名男生涉腳踢高級督察的腰背,他被制服時遭另一男生試圖拉走。兩人分別承認襲警及協助罪犯罪,但否認暴動罪受審,昨於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兩人還押至本月16日求情。暫委法官葉啓亮表示,兩人身處示威人群前排,必然看見蒙面人襲警及「搶犯」的過程,批評兩人自辯說法「匪夷所思」。葉官形容,其中一被告在「風眼中心」腳踢警員,等同產生另一暴動,擴大暴力範圍。
兩名被告陸家裕和蕭子峰同為學生,現年23歲,為中學同學。葉官綜合證供指出,事發於2019年12月22日的愛丁堡廣場5號大會堂外,蒙面示威者包圍辱罵警員,有人向警員潑水。蕭子峰腳踢蔡姓高級督察,多人包圍警員施襲。蕭子峰掙脫逃走,涉拉扯「搶犯」的陸家裕則被當場制服。
辯稱視線受阻 官指難以信服
兩被告早前自辯稱,因視線受阻,無法看清蒙面人襲警的過程。葉官反駁,指被告眼前並非密不透風的瓦磚牆,即使有記者高舉相機,都不會長時間阻擋視野,指被告供辭難以令人信服。葉官提到,蕭子峰自辯稱被胡椒噴劑噴中,感覺身體炙熱刺痛,但根據片段,他當時沒有後退休息,反而衝前扶起另一人,認為說法不合常理。
官指兩人身處前排 並非路人
針對兩被告有否參與暴動,葉官認為兩人身處人群前排,刻意置身於暴動核心,其間蕭子峰一度衝前,踏入「風眼中心」,裁定兩人不是圍觀者或路人。葉官認為,由蒙面人襲警開始,現場衝突已演變成暴動,蕭子峰在人群前方襲警,陸家裕嘗試拉走對方,導致暴動程度升級。
【案件編號:DCCC665、667/20】